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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公司人员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财富管理公司人员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辞职程序:

  1.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需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6.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7.员工离职区分:

  (a).自请辞职;

  (b).职务调动离职;

  (c).退休离职;

  (d).解雇离职;

  (e).其他原因离职。

  工作清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3.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4.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5.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6.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7.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a)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b)公司的项目资料;

  (c)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d)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e)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f)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2.结算工资;

  3.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4.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5.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移交手续

  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2.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3.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4.转调人事关系、档案、保险关系;

  5.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6.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7.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离职谈话

  1.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

  2.审查其劳动合同;

  3.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4.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5.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6.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7.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8.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9.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10.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

  11.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12.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2:物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5)

  物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五)

  第一条 离职形式

  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一)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产,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二)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1.辞职

  (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2)辞职人员应按公司规定提前30日向公司管理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2.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①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

  ⑤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一经发现的。

  ⑦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公司兼职的。

  ⑧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的。

  ⑨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当年事假超过30天之一者。

  ⑩违反公司其它规定达到辞退条件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辞退,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①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无适当岗位安排的。

  ②正式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因员工及公司双方原因,员工与公司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形成的离职。

  3.自动离职

  (1)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三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2)员工自动离职者,工资不予结算。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自动离职后5天内向公司管理部提交《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清查该员工是否有财、物等遗留问题,并予以追缴。

  第二条 离职补偿

  符合离职补偿条件的员工,根据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发放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个人平均工资。

  第三条 审批权限

  (一)由部门经理提出意见,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经总公司总裁批准。

  (三)为便于信息的沟通,员工在离职后,由管理部在办公平台上发布公告(注明原工作部门、任职岗位及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等事项)。

  第四条 离职程序

  (一)离职申请

  1.辞职

  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或通过办公平台),填写《中诚嘉盛公司员工离职审批表》,按权限进行审批。

  2.辞退

  需辞退员工的,部门经理根据情况提出辞退建议,填写《中诚嘉盛公司员工离职审批表》,按权限进行审批。

  (二)离职沟通

  管理部在得知员工离职想法的第一时间内与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对工作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动机、反馈所在部门负责人。

  (三)离职办理

  离职申请或辞退建议被批准后,由部门经理通知员工办理岗位工作移交手续,填写《中诚嘉盛公司员工离职清产表》,进行签批。

  (四)工作交接

  离职人员与接任人员进行交接,交接手续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监交,工作交接手续包括:

  1.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2.向指定的接任人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

  3.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

  4.结算工装、内部购房等账务;

  5.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不能马上转离的,需与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按其约定办理;

  8.完备所在单位规定的其他调离手续。

  (五)结算费用

  1.离职手续办妥后,离

职员工把离职单报管理部备案,并进行薪资的结算。

  2.正式离职日期为离职员工薪资的截止日。

  3.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薪资:应付未付的工资、奖金。

  (2)公司未支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4.需扣除离职员工款项: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款。

  (2)偿还公司为其提前支付的各项管理费用和各项险种的费用。

  5.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六)关系解除

  1.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由管理部负责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的工作。

  2.管理部负责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转出手续及社会保险的停止办理工作。

  (七)开具证明

  1.根据个人需求,由管理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八)离职审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离职时,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篇3: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规程

  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员工离职的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确保员工离职工作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经理以下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0职责

  3.1管家服务中心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离职的申请受理工作;

  3.2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员工离职的审核工作;

  3.3总经理负责员工离职工作的审批。

  4.0程序要点

  4.1离职审批权限

  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的离职均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2辞职

  4.2.1各级人员辞职时间要求

  a)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须提前30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b)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须提前20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c)安全员、清洁服务人员须提前15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4.2.2辞职人员按规定时间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管家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和经理审核后,公司领导批准。

  4.2.3申请辞职的人员在申请没有获得批准前,必须坚守岗位,服从部门管理,否则以擅自离开岗位处理,作自动离职论处。

  4.3辞退

  4.3.1公司有权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而无须事先通知;

  a)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

  c)连续二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一年绩效考核结果有三次为"基本合格"的;

  d)月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3.2各部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写明辞退员工的具体原因和情况,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4离职手续:离职人员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附qp-02-02-f002物品领用清单)报中心经理审核完毕后,方可离开部门,具体手续如下:

  4.4.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2归还所借公款。

  4.4.3归还办公用品。

  4.4.4交还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出入卡及有关证件和物品。

  4.4.5交还公司所发工作服。

  4.4.6住公司宿舍员工必须及时办好退房手续。

  4.4.7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填写《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

  4.4.8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有关工资结算手续。

  4.4.9辞职人员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统一安排面谈,并做相应记录。

  5.0支持性文件

  5.1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6.0质量记录

  6.1qp-02-03-f001 员工离职申请表

  6.2qp-02-03-f002 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6.3qp-02-03-f003 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

篇4:物业公司职务任免岗位调迁员工离职制度

  物业公司职务任免、岗位调迁及员工离职制度

  一、职务任免制度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才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二、岗位调迁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3.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4.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三、员工离职制度

  1.被招聘员工如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或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3.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局规定发给补助工资。

  4.凡辞职或被辞退之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会签表》。在限期内,按规定办妥离开公司手续及退还公司宿舍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和福利;若已办理离开公司手续,但拒不迁离公司宿舍者,公司除按市价收取房租外,有权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5.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篇5:物业公司员工离职制度(三)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制度(三)

  一、目的:规范公司与离职员工的离职结算活动,方便工作的交接,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公司免于陷入离职纠纷,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离职(辞职、解聘)。

  三、操作规程

  1、辞职程序:

  ①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操作层员工应提前半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管理层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间的人员认为工作不适合自己的期望,须提前三天提交辞职申请书。辞职申请提交其部门经理或上级领导审批。上岗少于5天(包括5天),个人提出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②部门经理在收到辞职申请后当天,安排时间与其沟通、面谈,掌握其辞职原因及心态,妥善解决提出的问题或困难,努力挽留。如若无法挽留,要征询其对公司的建议或意见,同时报总办,由总办视情况决定是否与其面谈,管理层员工要报总经理,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面谈或派品质部面谈或落实情况。

  ③员工提交的辞职申请按审批权限获准,操作层员工由部门经理、品质部、总办获准;管理层员工要经总经理批准。

  ④员工辞职获准后,应到总办领取《员工离职手续单》并由相关部门填写,做好交接工作,需交接物品:

  a本部门:文件资料交接、工作交接;

  b仓库:工作用品、物品、工具、设备;

  c总办:工资结算、人事关系办理、档案调转、统筹转移;

  d财务部:借款、票据、工资及统筹等;

  e各部门手续填写完毕后把此手续单送交总办存档。

  2、解聘

  ①公司用人倡导优胜劣汰,对于不适应公司发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解聘。

  ②试用期内,员工不适应岗位工作,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解聘。

  ③解聘员工由部门经理及公司总办考核讨论后予以决定,报知总经理。

  ④主管以上人员的解聘由公司总经理获准后执行。

  ⑤员工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参照《奖惩条例》中有关除名的情节),公司将予以解聘:

  a随公司发展,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经岗位调整或培训后,仍不能适应工作者;

  b违反考勤纪律,月内无故迟到、早退5次(含5次),经批评教育无效者;月内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经批评教育无效者;

  c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经批评教育无效者;

  d玩忽职守,工作自由散漫,不负责任,影响公司团结,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e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给公司形象、声誉造成极大损害者;

  f违犯工作纪律,多次教育批评无效者;

  g在其他单位有兼职者;

  h工作时间利用工具、设备、名誉做私活者;

  i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长期请病假,无法正常上班者;

  j泄露公司重要商业机密,给公司经济,名誉造成重大损失者;

  k触犯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批捕者。

  ①决定解聘的员工由部门经理写明解聘原因报总办,经总办或总经理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同辞职)。

  四、相关规定

  1、凡不按公司离职规定程序而离职者,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离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及时交接相关工作,否则由其承担损失后果。

  3、离职人员在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应继续坚持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记录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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