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办秘〔20**〕6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3-31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年3月30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年3月31日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2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大精神,以*社会***为指导,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的方式,构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工作格局,形成多部门协同、全流程把控、主节点攻坚、各方位保障的工作环境,不断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创新之都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制分类。坚持市级统筹、部门指导、区街实施的原则,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指导垃圾分类。
公共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分类方法上,先期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在此基础上,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在推进步骤上,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推进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拓展覆盖面。
(三)源头治理,系统运作。加强商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各环节垃圾产生,实现源头减量。统筹处理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环节在时间、空间、流程上的关系,健全制度、优化流程,加快硬件设施特别是末端处理设施的建设。
(四)广泛宣传,全面参与。突出宣传引领,引导市民主动分类,强化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和环保意识的教育培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倡导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共评。
三、工作目标
1.到20**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全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建成7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出台《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规划,完成一批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改造、建设。
2.到20**年底,全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分类示范片区占辖区比例达到30%。
3.到20**年底,全市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和标准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4.2035年前,全面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5.分年度下达各区、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和垃圾减(控)量等目标任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6月以前)。围绕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重点开展:成立组织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人员培训等。
1.成立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出台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3.召开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4.出台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部队。
5.组织开展人员培训,逐步完成市、区两级领导干部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区、街道(乡镇)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区、开发区及其所属街道(乡镇)、社区分批完成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教育局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教材编写并纳入学校校本培训。
(二)示范引领阶段(20**年12月前)。围绕建设示范片区,重点开展:建设示范点、出台推进方案、制定建设和评价验收标准、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探索分类推进机制。
1.各区、开发区在原有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基础上,围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覆盖率20**年底达到100%的目标,以公共机构为重点,合理有序增加生活垃圾试点单位数量。
2.各区、开发区以街道为单位,确定2个以上分类示范片区,出台示范片区推进方案,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3.按照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类别全覆盖以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的要求,制定示范片区建设和评价验收标准。
4.组织示范片区验收,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
5.总结示范片区建设经验,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机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年1月开始)。围绕巩固、提升,重点推进:推广示范片区建设经验、开展薄弱环节攻坚、健全分类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落实网格管理措施。
1.推广示范片区建设经验,有序推进增点拓面,逐年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2.加强无物业管理小区、农贸市场、民营企业、五小行业等薄弱区域专项整治,治理盲区死角。
3.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4.全面实施《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5.丰富网格管理内容,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新内容,强化基层基础。
四、工作措施
(一)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
1.推行“四分法”模式。市区居住区域、菜场、集贸市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办公场所实行“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文化体育场所、公园广场、商业设施等公共场所实行“三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上述场所内的食堂和餐饮企业实行“四分法”。
其中,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普通碱性电池除外),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餐厨垃圾(易腐垃圾)主要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烂蔬菜瓜果、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2.推行分类投放。全市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和标准垃圾桶的颜色,发放统一的分类垃圾袋。各区、开发区根据区域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智能分类设备样式,优化分类垃圾桶布局,合理确定垃圾收集容器数量和设置位置。各责任单位按分类工作要求配备分类投放设施。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内。
明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物业公司、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各责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足量督导员,加强桶边值守,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垃圾分类收运网络。
3.推行分类收运。各区、开发区新建、改造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使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按照“四分法”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制度,通过服务外包或明确相关运营单位实行分收分运,杜绝垃圾落地,严查混运混处。
可回收物由回收企业通过“互联网 ”回收、智能自助回收及电话预约等模式,及时收运;有害垃圾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定期收集转运;餐厨垃圾继续采取定点收集、划定线路的公交化直运模式;其它垃圾按现行模式统一收运。
4.推行分类处理。可回收物处理由各区、开发区委托有资质企业统一收运至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进行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处理由各区、开发区委托有资质企业统一收运至市危险品固废处理中心集中处理;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处理委托有资质企业直运封闭运输到合肥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其它垃圾按现行体系处理,试点装修垃圾和大型农贸市场果蔬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就地就近或定点的原则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二)加快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划建设。
修订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列入市大建设计划。结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功能布局以及新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选址,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为一体的垃圾分类协同处理项目;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市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市固废二期工程、肥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长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建设。
各区、开发区按照“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的原则,加快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相匹配的“分类站点”及其终端设施的规划建设,重点加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处理厂建设;根据辖区垃圾分类减(控)量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提质改造老旧垃圾站。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开发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市、区两级财政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其执行机制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三)强化制度支撑。加快《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夯实分类工作的制度支撑。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督查考评办法以及示范区建设标准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考核机制,对生活垃圾处理年度总量低于减(控)量目标任务的区、开发区,给予适当奖励。建立健全月督查、季观摩、年考核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督查考评制度,建立群众监督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城市管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化考评指标,严密组织考评。
(五)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六)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讲和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部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培训。充分发挥“互联网 ”作用,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积极探索“社区 志愿者”等模式,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等多种形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参与度。依托庐阳区永青站环卫教育基地和包河区小仓房生活垃圾分类科博馆,建设一批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
附件: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任务分解
1 市城管局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考核。
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行政执法,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管理和处罚。
2 市文明办
协调指导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指数测评内容,定期对测评结果进行通报、排名。
3 市发改委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立项。
4 市经信委 指导推动垃圾处理行业创新、节能与综合利用。
5 市城乡建委
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6 市教育局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协调在肥高等院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7 市科技局
负责鼓励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8 市民委(宗教事务局)
负责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9 市公安局
负责督促公安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通过限行路段、垃圾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相关车辆上牌等的协调保障。
10 市民政局
负责协调驻肥部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1 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指导和督促区、开发区强化资金保障。
12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用地指标的落实、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13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14 市林园局
负责做好市属公园、广场的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开发区做好辖区内公园、广场的垃圾分类工作。
15 市文广新局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不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文化氛围。
16 市卫计委
负责督促卫生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17 市规划局
负责协调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协助城管部门确定环卫专用车辆停放、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置放的用地范围。
18 市环保局
负责有害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指导工作,对设施运行情况实施环境监管。
19 市政府国资委
负责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20 市房产局
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21 市体育局
负责做好全市体育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2 市工商局
负责督促指导职责范围内各类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3 市食药监局
负责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24 市旅发委
负责推动全市旅*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酒店、宾馆、饭店和旅游景区树立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的新理念,组织动员酒店、宾馆、饭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25 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
26 市数据资源局
负责协调指导智慧环卫系统建设。
27 市供销社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组织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计量以及处置流向的登记制度,并对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进行监管。
28 团市委
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9 市妇联
负责发动组织全市妇女及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0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以及大件垃圾处理工作和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
31 各级党政机关、驻肥部队、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
根据本方案,积极做好责任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2 合肥有线、合肥公交、合肥轨道等市属企业
在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篇2:某附属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附属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垃圾围城之困日显突出。学校作为人员活动密集的场所,作为教育单位,不仅仅是遵守垃圾分类的准则、方法、途径,他还有一项重要使命便是在日常的垃圾处理的过程中还要教育学生如何正确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的意识,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基于此,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成都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围绕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学校、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以“垃圾分类、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参与社区共建。与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达标共建活动,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
(三)设置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设置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垃圾收集设施,主要集中于学校食堂。
三、分类标准
目前,我镇群众环卫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试点区域采用粗分法,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2、餐厨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具有含水量高、易被生物降解、产生臭味、产生渗沥液等特点。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3、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4、其它垃圾。包括除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等。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如废旧家具用具、废旧大件电器等。
四、实施步骤环节
时间任务目标活动内容负责部门备注
6月宣传动员和准备1、本阶段建立机构、制定方案,设置垃圾分类箱。
2、教工大会由组长负责宣讲,总动员。总务处
校长室
7月、8月垃圾分类知识学习1、利用暑期通过校内邮箱,发送垃圾分类知识的学习材料。
2、利用返校时间,组织学生观看收听关于垃圾分类的知识讲座。校办
政教处
9月垃圾分类活动启动1、组织“垃圾分类”的主题升旗仪式
2、各班以黑板报的形式,组织一期垃圾分类的主题板报。政教处
10月深入认识垃圾的种类1、班级举办以“垃圾分类,美化生活”为主题的主题队会
2、举办全校性的垃www.pmceo.com圾分类知识竞赛校办
政教处
11月“垃圾分类装袋”活动1、班级成立以生活委员为首的垃圾分类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值日生的垃圾分类工作。
2、将不同类型的垃圾分装不同的垃圾袋。政教处
总务处
12月社区共建1、组织各年级学生进社区,参加社区卫生服务。
2、指导社区工作人员正确的垃圾分类
3、在社区出一期宣传板报。
4、发放宣传单,引领居民做正确的垃圾分类。政教处
总务处
曹杨二中附属学校
篇3:附属中学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附属中学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广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现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
组长:z(常务副校长)
副组长:z(总务处主任)、z(学生处副主任)、z(教学处副主任)
二、垃圾分类
(一)可回收物
1、废纸类:报纸、杂志、书籍、笔记本、练习本、宣传单张、试卷、草稿纸、贺卡等废纸,饮料盒、牛奶盒等;
2、废塑料:塑料袋、饮料瓶、塑料凳椅、塑料文具、光盘磁带、拆除金属部分的转笔刀等;
3、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玩具、文具、餐具、用具、家具等金属生活用品用具;
4、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窗等有色、无色玻璃制品。
(二)餐厨垃圾
指学校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制作过程中废弃的和剩余的食物,如米饭、面食、肉类、骨头、蔬菜、瓜果皮核等。
(三)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荧光灯管、废涂改液、废温度计、废油墨盒、废充电电池、废扣子电池等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四)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陶瓷制品、海面、旅行袋、球类、花盆、毛巾、帽子、衣服、鞋类等。
三、垃圾分类方法
学校应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别投放,结合本校生活垃圾的特点,课室内先将垃圾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进行排放,由学生每天将自己产生的垃圾按类别分别投放到本班级走廊上的垃圾箱里,养成不乱丢垃圾的好习惯,走廊的垃圾有清洁工集中收集后再投放到校园内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里。食堂和学生在课室吃剩的食品都投放到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里,饮料盒、牛奶盒等则投放到利乐包专门收集容器里。有害垃圾投放到校园内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里。
学校可回收物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附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交易;餐厨垃圾自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或由本区域城管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环卫服务机构上门收集,统一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可根据数量、种类商定具体收集时间、频次,由城管部门转运到各区临时贮存点进行二次分类后分别贮存,并联系由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其他垃圾按现行环卫管理模式,由城管部门许可的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转运至指定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利乐包”的回收由学校联系“利乐包”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排放时,应将垃圾准确投入收集容器,防止影响环境污染。
废纸类排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www.pmceo.com外封套、订针等,并铺平迭好;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利乐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金属等混杂之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碎玻璃等坚硬锋利物品应用纸包好,以免伤人。
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可回收物分拣、贮存不得影响学校环境卫生,并摆放有序。
四、加强监督
1、加强领导,由主管校长牵头,各部门协作。
2、学生处对班级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打分评比,纳入年度班级考核。
3、总务处、学生处对垃圾分类情况检查督促,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五、实施计划
根据《z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拟实施计划如下:
1、召开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校长室负责组织);建立一支由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年级长等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队伍,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作业、协助服务等(总务处负责牵头,学生处负责协助)。
2、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化的知识纳入学生课外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校园宣传橱窗、升旗仪式、班会课等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的宣传活动和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学生处负责牵头,宣传小组负责协助)。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垃圾分类、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各类实践活动(学生处负责),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栏,公示学校各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学生处负责牵头,宣传小组负责协助)。
4、落实经费,完善设施。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学校设置“四桶型”分类垃圾桶,并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四桶型”分类垃圾桶合理摆放在校园各处,保障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总务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