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诚信制度 -z6尊龙app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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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诚信制度

  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诚信制度

  依据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要求,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诚信奖惩约束机制建设和各项活动,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公民诚实守信道德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和社会组织诚信行为不断规范,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城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实现信用信息全覆盖。安排专人负责信用信息归集、上报、发布工作,在行政管理事项和提供服务中产生的各类信用信息及时推送至信息平台,实现全归集、全覆盖,实现行业信用信息与公共信用信息的横纵互联共享。

  (二)公开政务信息,实现便民利民。在本局网站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有效信息,方便公民查找信息及监督工作。

  (三)公示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打造公信单位。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于7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公示。

  (四)制定企业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有效惩戒失信行为。坚持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对企业失信行为信息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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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大诚信宣传力度,营造诚信友善的社会氛围。在执法活动中加强对当事人进行诚信的宣传、告知。

  (六)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摆在重要位置,找准重点、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考核方法和考核时限,坚持教育为先、制度为本,典型引领、活动引导的方法,结合实际作出动员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篇2:某市招投标诚信制度

  某市招投标诚信制度

  1、公开、公正的原则。

  2、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宜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3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5、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6、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篇3:住建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住建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号)精神,为充分发挥政府诚信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c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通过报刊、电视台、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完善来信来访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优化行政许可,提高服务效能。严格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及时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项目做到当场受理、当场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说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

  三、加快项目建设,推进民生工程。持续推进重大城建项目,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美化城市氛围。

  四、加强工程监管,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严格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积极开展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活动,加强在建工程的建筑节能审查备案、验收工作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与管理,助推生态城市建设。

  五、加强村镇建设工作。抓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加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市级示范镇建设、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等工作。

  六、完善诚信体系,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建筑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有效规范市场秩序。

  七、坚持打防并举,切实推进廉洁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杜绝以权谋私、以岗谋私、违规收费等问题的发生。抓好建设工程重点环节监管,坚决打击、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损害投资环境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篇4: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安全防范、树立公司信用及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加强自律,规范秩序,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从而保护消费者及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

  三、职责

  3.1公司营销部负责制定诚信管理制度,建立本公司内部诚信档案,对公司内部进行诚信检查。

  3.2质检部、营销部、生产部门、行政部负责诚信管理制度的落实,具体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四、本公司诚信内容

  4.1.对公司员工进行诚信的宣贯教育,全体员工有较高的质量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

  4.2重视企业信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不与明知资信不良的企业、单位合作;

  4.3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品德信用良好,能够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经营理念。

  4.4营销部在订立原辅材料和产品销售合同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诚信平等互利。

  4.5重视产品、服务质量。在本公司生产销售各类产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遵守本企业标准;有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有规范、实用的质量检测手段,保证产品质量稳定,能够达到质量标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让客户用到本公司生产的放心产品。

  4.6进一步完善产品z6尊龙app官方网站的售后服务措施,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和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7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规范,按时交纳社会保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无拖欠员工薪资记录,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没有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务,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积极改善提高员工居住和生活条件。

  4.8本公司所售商品要确保无侵权,无假冒、伪劣、禁售商品,做到使用计量、检测器具准确,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计量器具的规范要求;

  4.9严格建立财务会计统计台帐,做到填报真实计算准确,不弄虚作假。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核纳并及时按月缴纳税款,无偷、骗、逃、抗、欠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实施

  5.1业务部制定诚信管理制度,要经常积极组织员工学习诚信经营应当遵守的具体要求,使员工能够认知“诚信经营”应遵守的规则。

  5.2营销部组织负责每年度一次针对各部门进行诚信实施评价,将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总结,表彰先进,对违反本公司制定的诚信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给以相应处罚。

篇5:试行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办法

  试行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规范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主体签约履约行为,建立失信惩戒的信用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20**年)的通知》(政发〔20**〕2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是指对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主体在房地产用地取得、开发利用过程中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履行合约以及兑现整改等方面进行诚信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存在失信房地产开发主体实施惩戒措施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主体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用地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统一负责全市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工作。

  市土地资产管理中心具体承办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工作。

  各县(市)、兖州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评价工作,每月8日前将更新后的房地产用地诚信评价信息报市土地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与人民银行建立日常沟通协作制度,形成对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主体监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国土资源领域与人民银行金融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管理责任机制。

  第五条 实行市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评价会议审查制度。

  诚信评价会议成员由法规宣教、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国土监察、土地储备、土地资产管理等科室处、单位负责人员组成,做好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不诚信范围,记入诚信档案:

  (一)擅自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

  (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按规定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价款;

  (四)取得土地后不按合约开发利用,违规囤地,造成土地闲置;

  (五)其他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不诚信行为。

  第七条 建立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主体诚信档案。

  国土资源部门对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的行为进行常态化评价,及时更新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主体诚信档案。

  第八条 建立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主体信用联动制约机制。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主体存在不诚信行为的,禁止该房地产用地主体及其控股的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并暂停其相关行政许可的审批。在查处整改到位、消除不诚信行为记录后方可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相关金融政策,将房地产开发利用主体用地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用地企业整体信用状况的重要指标和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主体建立惩戒机制,采取严格信贷审批、提高资金成本、限定业务品种、降低信贷规模,情节严重的实施信贷退出等措施。

  第九条 房地产用地主体对诚信档案的评价信息有异议的,持相关证实性材料,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核,市国土资源局应在15日内给予答复。房地产用地主体在申请过程中提报虚报证明材料的,退回申请,一年内就同一问题提出申请,且不能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受理。

  第十条 建立征信共享制度。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利用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国土资源、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主体信用与金融信用资源的有效对接。

  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本办法向中华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提供房地产开发利用主体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履行合约等方面的信用信息,中华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将相关信息纳入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部门、人民银行未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年7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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