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z6尊龙app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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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属医院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传染病管理工作,杜绝传染病漏登漏报现象,特制定检验室、放射科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检验科、放射科对所有检验或放射工作均要进行登记(检验室要分类登记:包括血常规、大便常规、生化、肝功、两对半),做到登记项目齐全、准确、书写清楚。检查登记率、登记合格率要达到100% 。

  (2)、登记薄项目包括被检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结果、检验(放射)医师签名、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时间,反馈医生签名等项目。

  (3)、检验科对检测出的疑似霍乱弧菌、沙门氏菌等重点传染病阳性菌株必须相关规定保存、转送到区cdc。

  (4)、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化验室、放射科的登记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项目不齐、漏登等情况,严格按照《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篇2:中心医院传染病病例诊断、登记和转诊制度

>  某市中心医院传染病病例诊断、登记和转诊制度

  1、传染科门诊或住院病房对所有考虑为传染病的病例,必须严格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进行诊断处置。

  2、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已报疫情的传染病病人,注明“传染病疫情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科门诊。

  3、临床科室、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室应建立传染病信息登记册,对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有详细的信息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5、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传染科门诊或住院病房诊断处置。

篇3:医院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人民医院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门诊部应设置各科门诊日志登记薄。

  2、门诊医生应对来院就诊病人均应门诊日志上逐项填写。填写内容确切,地址详细,字迹清楚,14岁以下儿童应填写家长姓名。

  3、门诊日志填写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就诊或复诊九个基本项目。

  4、门诊病人中的甲、乙类法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要求在传染病疫情登记薄上填写(肠道门诊)。

  5、诊日志由门诊部护士长负责督查,及时查漏补缺,填写完整,每季上交防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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