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学院行政坐班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路桥工程学院的行政坐班人员管理,全面提高路桥工程学院办事效率,经路桥工程学院院务会议研究研究,对行政坐班人员实行严肃考勤制度,采取不定时巡查方式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适应对象:路桥工程学院坐班管理(包括行政领导、教学干事、教务干事、实训干事、试验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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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巡查方式:每周不定时巡查1至2次。即单周由唐杰军院长带队检查,双周由王中伟书记带队检查,检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参与巡查人员主要由主管副院长、院办主任、党办主任等
3、处罚决定:检查中发现没有任何请假手续的离岗人员,作为不在岗处理。出现不在岗的处理,一次不在岗扣目标奖200元,并通报全院。
篇2:路桥工程学院会议考勤和调代课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会议考勤和调代课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路桥工程学院工作作风,加强路桥工程学院会议制度和调代课的规范管理,经路桥工程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和路桥工程学院组织召开的会议实行严肃考勤制度,采取严格会议登记制度,对任课老师调代课进行规范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考勤管理
1、适应对象:路桥工程学院全体教职工。
2、考核方式:采取严格考勤登记制度。即对参加会议的人员实行会议出勤登记。具体由院办公室主任责成周芸老师负责。
3、请假制度:教学线请假由院长审批,学生线请假有书记审批,并在三天之内办理相关手续。路桥学院设计专门请假条,严格审批制度。
4、处罚决定: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和路桥工程学院组织召开会议一次扣目标奖200元。
(2)因工作需要(如出差、监考)请的事假作为公假进行处理,不扣目标奖和扣分处理。
(3)因私事、病假事先请假办理手续的不扣目标奖;没有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每次扣目标奖100元。
(4)任何一位教职工一学期只准请假(事、病)1次,超过一次扣目标奖50元,并严格考勤登记。
二、调代课管理
1、适应对象:路桥工程学院全体教师。
2、调代课要求:一个学期一位老师因私事调代课不超过两次。
3、调代课办理:调代课必须事先到教学干事办理相关手续,以李振副院长签字为准。
4、处罚决定:
(1)因私事调代课超过两次,每一次扣0.5分
(2)私自调代课属于a等教学事故扣2分。
篇3:外语学院各类会议考勤制度规定
外语学院各类会议考勤制度规定
1. 本制度适用于外语学院所有在职教师、辅导员和行政人员。
2. 在职教职员工有义务按时参加学校、学院和各系在工作时间举办的各类活动和会议,包括学校期初、期末大会,人事处及教务处的各类培训,外语学院行政会议和科研例会,以及各系的各类会议。除特殊情况外,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布,并明确参会人员。
3. 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履行正式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并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若因故无法提前办理手续,应先口头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因公请假需提交证明,因病请假需提交病假单。
4. 若无故不参加会议,或由他人代为签到以及严重迟到早退者视作旷工。
5. 每年(1月-12月)各类会议累计请病假或事假超过三次(不含)者,本年度考核成绩为基本合格。因产假、长病假、外出学习而缺席会议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参会要求按比例计算。
6.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外语学院
篇4:国际交流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国际交流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关于考勤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上课以及规定参加的*、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3.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4.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累计3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处。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超过6学时者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45分钟为1学时)
5.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关于病假,请病假须医院出具证明,连同请假条交辅导员批准。6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病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关于事假,原则上不予批准。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的事假,按以下规定办理:6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请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
6.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考试一般不得
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任课教师、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以缓考处理,否则以旷考论处。7、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新学习。8、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记录,其他必须参加活动的考勤由辅导员负责,所有考勤记录交sqa•hnd教务统计保存。按周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并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课堂纪律
学生在课堂上应该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任课教师将详细记载学生的课堂表现,对违纪学生将作出严肃处理。
1.在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发出声响影响教师授课和同学听课的,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2.在上课时间不得出现吃东西、睡觉、看课外杂志等与课堂无关的行为,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3.上课时应认真听讲,不得擅离自己座位和教室,确需离开应先举手示意,获得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4.学生应认真配合教师的教学,积极思考,踊跃回答教师提问。
5.学生有义务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课业。
6.任课教师有权对严重影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投诉,如sqa•hnd教务中心在一学期内接到3名及其以上的教师投诉同一名学生,该名学生将被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篇5:贸易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贸易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