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各系、部、处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保卫处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全校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各单位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要求如下:
1、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各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本单位领导。
4、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私用电热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保卫处)申请“动火许可证”。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对单位领导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严重的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安全员每日必须进行防火巡查,建立巡查日志并有安全员签字。
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各单位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重点是防火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篇2: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雅苑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社区义务巡查员,每天对社区进行消防巡查。
二、社区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定期和不定期对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
三、对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在巡查过程中督促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畅通,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篇3: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每日巡查内容:
(1)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室内消防栓是否能正常使用,配件是否齐全、完好;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正常;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每月巡查内容:
(1)消防栓、消防龙带、消防水喉(盘管)是否完好
(2)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
(3)消防灭火(喷淋)系统、火灾探测器运转是否正常
(4)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正常启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