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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区域巡查工作规范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共区域巡查工作,保障项目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物业服务品质,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xxx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各项目的公共区域巡查工作,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物业类型。

  3.0职责

  3.1项目经理

  负责监督公共设施的巡查工作,审批巡查计划,处理重大巡查问题。

  3.2维修部主管

  负责公共区域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月度巡查计划,跟进问题整改情况。

  3.3维修人员

  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公共区域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4.0程序要点

  4.1巡查计划制定

  物业处维修主管应于每月25日之前制定下月的巡查公共区域计划,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及重点注意事项等。

  4.2公共区域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隐患的巡查。

  检查公共区域是否存在治安漏洞,如监控死角、门禁损坏等安全隐患。

  4.2.2公共区域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检查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完好程度。

  4.2.3装修违章的巡查。

  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装修行为,如破坏承重墙、占用公共空间等。

  4.2.4消防违章的巡查。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况。

  4.2.5利用巡查机会与业主沟通。

  通过巡查了解业主需求,收集意见建议,提升服务质量。

  4.3公共区域巡查的方法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公共区域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包括目视检查设施设备外观、环境状况等。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通过听觉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异响、噪音等。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通过触觉检查设备温度、振动等运行参数。

  4.3.4"调查了解":通过询问、走访等方式了解问题情况。

  向相关人员了解设施使用情况,收集反馈意见。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公共水电表。

  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发现水、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维修部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楼梯间墙面、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4.4.3巡查屋顶

  检查楼顶防水、隔热层是否完好。

  检查有无违章占用现象。

  检查雨水管地漏是否通畅。

  4.4.4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公共区域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4.4.5特殊情况的处理

  巡查中发现楼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安全部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检查室外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活动设施

  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自行车棚

  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4.6巡查周边环境

  检查项目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区域、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7巡查违章装修

  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重点检查是否办理装修手续,是否按审批方案施工等。

  4.8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8.1问题记录

  维修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维修部主管解决。

  4.8.2问题分类处理

  物业处维修部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属公共区域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正常维修处理。

  由于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利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3天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劝其整改。劝说无效的,可上报项目经理处理。

  4.8.3重大问题处理

  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维修部主管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由项目经理处理。

  4.8.4巡查记录要求

  维修人员每日巡查一次公共区域,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应完整的记录在《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9记录归档

  《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每月月底最后一天汇总,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

  5.0相关记录

  《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2:商场安保巡查岗位规范

  商场安保巡查岗位规范

  一、巡查报案员当班期间要不间断地对责任区实施全方位巡视检查。

  二、巡查中应注意门窗、玻璃、墙壁、地砖等是否完好清洁。

  三、巡查是否有打赤膊、穿拖鞋、带宠物、酗酒、乞讨、推销、无人照看的小孩、精神病人以及未经批准的摄影、摄像等谢绝进入商场的人员。如有,应视情况予以解释、劝说,切不可出言不逊。

  四、当班时要经常到装修厂商进行巡查:

  1、厂商的装修手续是否齐全;

  2、是否按照消防规定实施装修;

  3、有无私拉乱接现象;

  4、装修现场有无违章用火现象及违章动火作业;

  5、防火涂料是否按工艺要求涂刷;

  6、有无其它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及现象。

  如上述几条有一条不符,应立即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场协助处理,同时还应对装修人员进行安全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五、巡查时如发现动火作业,要检查是否持有《动火许可证》,如有则应有专职消防员或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护,并有完善的防范措施;如无

  《动火许可证》应立即制止,告知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报告商场相关领导对其违章行为行处罚。

  六、巡查时做好无烟商场的宣传工作及占用安全通道的清理工作。

  七、巡查各楼层所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

  1、消防栓是否被遮挡影响使用、配件是否齐全;

  2、灭火器是否过期、压力是否正常;

  3、烟感、喷淋头、手动报警阀、警铃、疏散指示、标志、标识等是否损坏;

  4、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有不便于识别、不便于使用及其它异常情况等。

  九、闻有无酒精、香焦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泄漏之味及有无烟味、焦糊味等。

  十、巡查时如发现打架斗殴要及时制止,对大声喧哗、吵闹、躺卧等现象,应视情况予以劝阻、批评、处罚,必要时劝其离开现场,对营业员和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应视情况予以解释、解决,必要时应即时向部门主管及相关领导汇报。

  十一、巡查时应注意安全用电情况,有无照明灯具、用电设备损坏造成不正常运转等现象,要即时通知电工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十二、巡查时如发现职责以外及不属本部门管辖的情况应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联系或及时汇报本部门主管(如:发现厂商大量出货应即时通知楼层管理人员查明原因并汇报本部门相关领导,防止厂家逃场。)

  十三、巡查时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均要认真观察,必要时通知当班班长及相关部门人员协同配合处

篇3:物业巡查工作规范(一)

  1.0 目的

  规范辖区楼宇、公共地方、公共设施的巡查工作,确保业户正常生活。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物业部的物业巡查工作。

  3.0 职责

  3.1 物业部负责本规范的实施。

  4.0工作内容

  4.1 巡查区域范围

  辖区内楼宇、商铺、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配套设施。

  4.2 工作内容及要求

  4.2.1 每日巡查楼宇的公共照明、消防系统设施、电梯及大堂、通道楼道、楼宇广告栏、天面等设施、部位不得少于一次。

  4.2.2 每日对空置房门窗、水、电表及室内卫生巡查一次。

  4.2.3 每日对装修单位的巡查,不得少于二次。

  4.2.4 每日对园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不得少于一次。

  4.2.5 每日对小区商铺占道经营、乱张贴广告的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巡查不得少于一次。

  4.2.6 每周对园区公共休闲场所及其配套设施的巡查,不得少于二次。

  4.2.7 巡查物业助理须每次在《楼宇安全巡查签到表》予以登记,将巡查情况记录《物业部巡查日志》。

  4.2.8巡查区域按物业助理人数进行划分,时间为每天8:30-17:30。

  4.2.9物业助理于每月28日填写《 号楼楼宇综合情况表》交物业主管审核。

  4.2.10物业主管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楼宇,对《物业部巡查日志》、《 号楼楼宇综合情况表》相关内容进行抽查。

  4.3 异常情况处理

  4.3.1 发现大堂广告内广告海报未按规定张贴,立即现场进行整改。

  4.3.2 发现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物业助理记录在《物业部巡查日志》,并及时反馈客服前台登记,由客服前台派工作单至相关部门,::物业助理对维修情况进行验证。

  4.3.3 发现天台有乱拉绳索、晾 晒衣物应及时予以劝阻,如已有晾晒衣物将晾晒衣物取下,放于明显位置。

  4.3.4 发现楼宇、商铺有装修违章情况,及时予以制止,并做好解释工作。

  4.3.5 发现商铺消防整改不合格,应及时派发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进行跟进。

  4.3.6 发现楼道内有煤气气味,应及时通知煤气公司 抢修,并做好防范工作,并在《物业部巡查日志》上详细登记。

  5.0 质量验收标准

  5.1 楼宇外墙无影响小区形象的标识或广告牌。

  5.2 各商铺外无占道经营现象。

  5.3 楼宇大堂内无单车停放,广告栏内无过期和违章张贴的广告。

  5.4 各空置房必须确保水、电关闭,房内无垃圾堆放。

  5.5 公共消防通道无垃圾乱堆放现象。

  5.6 楼宇天台无乱拉绳索与晾晒衣物现象。

  5.7 楼宇内墙面和天花板,无蜘蛛网及乱写乱画现象。

  6.0相关文件

  无

  7.0记录表格

  7.1《物业部巡查日志》(qr-7.5.1-21-01)

  7.3《楼宇安全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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