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注意事项 -z6尊龙app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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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装饰装修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注意事项

  一、开工申报

  1、业主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提前三天向小区物业管理处申报登记,申报时业主应携带下列材料以备管理处查验:

  1)房屋购房合同原件;

  2)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入伙手续时预先收到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4)如属代理需有业主授权书原件和业主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装修申请表》中的要求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时间、施工图和施工队名称等,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书面审核,并同装修施工队一起与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3、业主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须预交房屋装饰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处进行验收,如无违章装修,自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后可办理退款手续。如有违章装修,其中根据相关规定:重大拆改者,小区物业管理处有权制止并尽上报之责,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对于轻微拆改,业主须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与物业管理处签订装修拆改责任承担书后方可退回装修保证金。

  4、装修施工队申请进场,需交纳房屋装饰装修施工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按管理处公示标准收取),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按规定退还押金。进场时还需提供详细施工人员名单,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每证需交押金、证件工本费,凭此证进场施工。工程进行中应在施工现场配备5kg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两支,以确保安全。装修施工队人员施工中需严格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定,服从小区物业管理处的统一管理,并严格履行《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5、如业主属于自行装修,即自购材料及雇请工人进行房屋装修,而未委托给专业装修公司,也需申报装修图纸与方案,交纳业主装修保证金及装修施工押金,按标准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并办理装修工人《临时出入证》,指定装修现场负责人,遵守装修施工各种管理规定。装修竣工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验收后按规定分别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二、装修注意事项

  1、 房屋使用人对房屋的装修、装饰,不得影响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房屋及公用设备的修缮。

  2、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有效文件,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房屋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拆改上下水管或改变地漏的位置;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 在混凝土楼板上或底面剔槽埋管、凿孔;

  5) 在楼板、阳台、露台超负荷铺设地面材料(一楼以上严禁使用花岗岩、大理石等密度较大的装饰材料),在室内增设分隔墙;

  6) 在屋顶、阳台、露台及小院搭建房屋建筑;

  7)在屋顶堆放物品或在阳台、平台、露台,超荷载堆放物品。

  3、装修人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4)拆改通风及烟道等设施;

  5)拆改室内弱电设施,如:网络布线、红外探头、可视对讲、燃气报警等分线箱及控制箱位置。

  6) 封闭给排水阀门、下水道检查口、水表、煤气表、各种管道阀门等。

  如确需改动,应根据项目不同分别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燃气管理单位、小区物业管理处等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动工,否则按违章装修对待。

  如执意拆改、封闭后,造成漏水、漏气、各种阀门、表损坏及燃气公司拒绝通气等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4、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水、接电。

  5、 尽量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30-21:00,对于噪音量过大的电动工具(如冲击钻、电锯等)开动时间为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全天禁止)。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小区实际情况保留对此规定进行调整的权利。

  6、为避免对楼板的振动,大型电动工具严禁上楼。

  7、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并放到物业管理处指定位置,由管理处联系相关部门日产日清。

  8、不可将泥浆、胶水、涂料、油漆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道,或倒入楼外污水井内;严禁从楼上向外抛弃任何物品。

  9、 所有装修材料、垃圾,严禁堆放在小区及楼内的公共部位。

  10、使用电梯运输装修材料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并交纳相关使用费用,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11、业主和装修工人对任何小区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坏都需要造价赔偿。

  12、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恩地物业关于房屋装修的温馨提示。

  三、竣工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后 ,由业主通知小区物业管理处派人验收。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有权安排拆除隐蔽部位遮挡,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

  3、隐蔽工程、各种阀门等易损部位应设置检修口。

  4、竣工验收合格后,小区物业管理处向业主出具验收单;不合格的限期改正,复验至合格后开具验收单。

  5、业主在装修竣工通过验收一个月后到物业管理处办理退款手续,装修施工队在竣工通过验收三个月后可在得到业主认可签字的情况下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退押金余款手续。

  四、违章装修的法律责任提示

  1、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后果由装修人承担相应责任;

  3)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4)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因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不当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3、装修人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4、装修人因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荆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6、 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装修时聘请专业施工队伍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合同,待工程完工后勿忘索要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及装饰公司代为采购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说明书、保修单等。

篇2:房屋装饰装修手续办理程序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

  房屋装饰装修手续办理程序

  1目的

  保证装修工程质量,确保房屋使用寿命,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利益及小区良好的生活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审批装修申请,审核装修方案。

  3.2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对装修过程进行巡查记录、监督整改及验收。

  3.3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装修申请,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业主(使用人)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队向管理处进行申报登记,提交装修图纸、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装修申请表》和《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装修施工人员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粘帖在《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的背面。

  4.2如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由申请人向管理处提交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及政府设计审批部门的审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3管理处与业主、装修施工队三方或管理处与业主双方签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4.4管理处经理以书面授权的形式指定主办以上专人负责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批,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审核,包括人员身份、技术状况、装修资质证明、施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机械设备工具情况及负责人联系办法,于三日内做出批复。

  4.5由经理指定人员将批准意见知会装修申请人,同时知会管理处各部门予以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6装修开始前,装修者应到管理处办理《装修许可证》、《出入卡》以及交费工作,《出入卡》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到期可以再延期。

  4.7安全管理员负责对照《出入卡》对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放行,严禁装修施工人员带煤气瓶进入高层住宅。

  4.8管理处负责要求装修施工队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外,《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复印件张贴在装修户门内,以便于装修工人对照执行和管理处监管。装修管理技术人员及各班巡逻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4.9如装修工程延期,管理处应知会装修申请人会同装修施工队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4.10在整个装修过程中,安全巡逻员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各装修队的《装修许可证》、《出入卡》及必要上岗证是否齐全有效,消防措施、材料堆放、垃圾处理、装修时段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无证留宿、生火做饭及违法违章行为等;专业人员每两天至少检查一次各装修队是否按经批准的方案、统一格式装修,是否有乱接、擅改管线,是否有违章打墙、钻孔、破坏防水层,装修材料、用电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情况记录于《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如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管理处应开具《装修违章通知书》要求装修申请人和装修施工队及时整改。

  4.11装修工程结束,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按照协议办理装修管理保证金及其他押金退还手续。

  4.12装修队撤离时所搬物品应到管理处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在安全管理员监督下清除垃圾并打扫干净现场环境卫生时,方可予以撤离。

  4.13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安全管理员在每日12:00负责检查装修户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情况,每日19:00负责督促施工人员离开小区。特殊情况要留宿的应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4.14如业主(使用人)与装修施工队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管理处有义务劝阻争吵行为,但不能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代追缴行为;出现严重纠纷情况应立即通知当地公安部门出面处理。

  5引用标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6支持性质量记录表格

  **wy7.5.1-g03-f1《装修申请表》

  **wy7.5.1-g03-f2《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wy7.5.1-g03-f3《装修许可证》

  **wy7.5.1-g03-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wy7.5.1-g03-f5《装修违章通知书》

  **wy7.5.1-a01-02-f1《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

  7装修手续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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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装修手续办理须知

一、填表:到物业公司索取申请表详细填写装修项目等内容并交还物业公司(有关影响外观及结构的项目不批)。
二、审批:三个工作日内审批(递表当日除外),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办证:
1、缴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
a.临时出入证每证押金20元,工本费5元;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10元,临时搬运证5个押金250元(如办理超过5个需收取每证押金20元,工本费5元)。
b.装修垃圾余泥清运费300元/户(要求收楼时预交),如需拆墙另加收5元/m2的清运费。
2、如装修公司做,装修负责人在业主陪同下要带以下的资料及符合以下条件:
a."建筑业企业资质证"(营业范围须有装修工程),正本及复印件。
b.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c.装修负责人携带已审批装修申请表及装修工人凭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和彩色1寸相片一张,到物业公司办理临时出入证。
d.流动装修公司原则上完成一间工程后方可再做第二间。
e.业主、装修负责人和电工(带ic卡电工证,正本及复印件一张)到物业公司签署装修保证书。
3、业主自做所需资料及条件:
a.装修负责人及装修工人到物业公司登记,持已审批装修申请表及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和彩色1寸相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
b.业主、装修负责人和电工(带ic卡电工证,正本及复印件一张)到物业公司签署装修保证书。
四、开工:所有装修人员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本小区,将施工许可证贴在装修单元门口,灭火器放在明显位置。
五、退证期限:装修半年内,业主可凭临时出入证及按金发票到物业公司退款(周六及周日不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无效。
六、退装修押金:装修完毕后,通知物业公司派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十五天后再复检一次,凭装修押金发票上姓名一致的身份证退还。
七、装修施工时间规定为: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9:00。
八、注意:a、装修期间须自备一个以上的4kgabc灭火器;
b、装修人员不能在套间内煮食、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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