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维护管理程序 -z6尊龙app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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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维护管理程序

  1.目的

  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养护及修缮,满足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保证其使用安全及完好状态。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修缮。

  2.2本规程中的房屋本体:指房屋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公共屋面、公用排烟道、电梯、共用机电设备、防盗监控设施、本体消防设施及本体上下水主管道等。

  2.3本规程中的公用(共)设施:指区内道路、公用部位照明、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及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地下排水管等。

  3.职责

  3.1值班管理员负责公用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客服中心负责接受住户投诉及根据管理员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发《派工单》。

  3.2工程主管或领班负责每月对房屋本体的巡视检查,负责按照《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上的要求组织对房屋本体设施的维护及保养。并负责所有中修以上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维修项目的申报和施工的现场监督工作。

  3.3管理处负责房屋及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及零星小修。负责大、中修或改造、翻新项目的申报(包括报请业主审批)及配合实施、验收。

  3.4物业总部负责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大、中修及改造、翻新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3.5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对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接管验收,负责重大事项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接管验收:按照《接管验收工作手册》执行;属房屋本体类的电梯及公用机电设备的管理,按照《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执行。

  4.2房屋本体及公用(共)设施的标识:

  4.2.1所有房屋须标识其栋号、单元号、楼层号、户号等名称。

  4.2.2大型公用设施应标明具体的场所或名称,如有必要还需说明其使用方法。

  4.3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档案管理

  4.3.1管理处负责建立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图纸档案及住户档案资料。

  4.3.2总部工程部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处做好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档案的管理工作。

  4.4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使用、监控

  4.4.1管理处值班经理每日对公用(共)设施的巡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公共设施日巡视检查记录》上后交客服主管,客服主管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住户投诉情况,填发《派工单》,通知机电人员进行处理。

  4.4.2工程主管或领班每月对房屋本体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填写在《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机电主管或领班填发《派工单》,安排机电人员进行维修。

  4.4.3管理处根据《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检查、考评周期》,组织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状态进行检查,填写《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检查、考评情况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填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并复查。

  4.4.4对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缮,属保修范围内的,联系相应的保修单位按照相关的协议、条款及政府规定处理;对不属于保修范围且自身没有力量维护修缮的,可对外委托维修,填报oa流程,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需签订委托合同,则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4.5房屋本体的维护、修缮原则

  4.5.1小修工程由管理处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4.5.2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前,须按相关程序提前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屋面(包括裙楼)及通道进行凿、拆、搭、占。在装修过程中,管理处应派专人进行装修巡查,作好记录,发现有损伤大厦承重结构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4.5.3人为造成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

  4.5.4屋架、柱、梁、剪力墙等修缮时应查清隐患,损坏变形严重的,应加固、补强或拆换。不合理的结构,若影响安全的,大修时应整修改做。损坏严重的木构件,尽量用砖石砌体或钢筋混凝土代替。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有轻微剥落、破损的,应及时修补,混凝土碳化、产生裂缝、剥落、钢筋锈蚀严重的,应通过检测计算,采取加固或替代措施。

  4.5.5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砌体弓凸、倾斜、开裂、变形等,应立即联系开发商、设计院查清原因,拿出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固或拆砌。

  4.5.6玻璃幕墙安装牢固,接缝严密,气窗铰链刚度好,开关灵活且密封好,不渗雨水。发现有渗水现象,应立即更换铰链或密封圈或作防水处理。玻璃幕墙发生爆裂,应及时清除碎片,并尽快联系专业厂家修复。在未修复前,应以木板遮挡牢固,以防风雨及发生意外。

  4.5.7装修工程,室内部分由住户负责维修,公共和室外部分,墙面,吊顶和地面,发生损坏应按原状修复。对墙面,应定期刷新。问题严重的应拆补或重铺。

  4.5.8主楼和裙楼屋面结构有损坏的,应修复或拆换,不牢固的应加固。

  4.5.9屋面原结构过于简陋,或流水过长、坡度小,造成渗水漏雨时,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用防水材料嵌补或做防水层,若按原样修缮仍不能排除屋漏的,应翻修改建。

  4.5.10屋面上原有隔热保温层损坏的应修复。

  4.5.11室内公用部分墙面如有大理石破损,或内墙灰粉起壳,剥落的,应修复,每面墙若损坏超过一半以上,可铲除重抹。

  4.5.12室外墙面,若有大理石或瓷片破损,应加以修复,如墙面渗漏雨水,应做防水处理。

  4.5.13木门、木栏杆等油漆起壳、剥落,失去保护作用的,应周期性地进行保养,上述木构造整件或零件拆换应油漆。

  4.5.14对房屋本体的维修均需填写《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

  4.5.15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见附件一《房屋本体保养、维护周期一览表》。

  4.5.16房屋完损等级一律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房屋完好等级的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执行。房屋完好率计算公式为:完好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

  4.6公共设施养护和修缮原则

  4.6.1小修工程由管理处组织完成,中修以上工程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

  4.6.2公共设施维修均须填写《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

  4.6.3管理处经理负责对日常养护、修缮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检查公共设施的维修质量及工作完成情况。

  4.6.4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按附件二《公用(共)设施维护、保养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

  4.7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进行维修的费用支出,按照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4.8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

  4.8.1总经办负责公司办公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5.记录表格

  5.1《房屋本体月巡视检查记录表》

  5.2《公共设施日巡视检查记录表》

  5.3《房屋本体维修登记表》

  5.4《公共设施维修登记表》

  5.5《派工单》

篇2:长青湾小区房屋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长青湾小区房屋使用、维护与管理规定

  ★业主/用户须按所购房屋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用途。

  ★敬请各位业主/用户应按【kd·长青湾】《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使用房屋,请勿私拆私改房屋结构。

  ★您所购置物业的自用部位在保修期内,如因物业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超过保修期限后,应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如自行维修,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或人员进行施工,或委托【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帮您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如果需要委托【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维修,请与【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的,【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可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关人员到场见证下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当您出租房屋时,除应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外,业主应与租户一同到【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当出租房屋租户搬出时,应至少提前1日到【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须提交业主签名认可的《物品放行条》。

  ★当转让房屋后,望务必通知新业主及时前往【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篇3:房屋本体维护管理程序

1.0 目的

  对物业区域内房屋本体进行维护,以延长楼宇的安全使用寿命,维护业户的利益。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区域内所有房屋本体的维护和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维护部负责编制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和大修改造项目计划书并组织实施。

  3.2 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审批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大修改造计划。

  3.3 业务总部参与外委单位的审定,对房屋本体维修、改造进行业务指导。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大修改造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日常维护检查

  各单位对管辖区域内公共设施和房屋本体进行日常检查,业户反映或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工程维护部,由其安排维修。

  4.2 定期维修养护

  4.2.1工程维护部每年11月份对建筑物本体完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房屋本体年度检查记录》中。

  4.2.2工程维护部根据审批的房屋修缮工程计划,组织实施,结果记录在《房屋维修保养记录》内。

  4.2.3房屋本体维修、大修改造的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

  4.2.4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工作由工程维护部根据《采购程序》评估、挑选合格的分包商,起草《维修保养合同》,::上报审批后,由分包商组织实施;

  4.2.5在房屋本体维修施工过程中,工程维护部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跟踪,并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表》,施工完毕由业务总部、各单位组织联合验收。

  4.2.6建筑物本体的防避雷与接地设施需由工程维护部定期进行保养,保养工作按《防避雷与接地系统保养规程》执行。

  4.2.7防避雷系统应进行年检,由工程维护部向检测机构申请检测。防雷检测合格证明存档并报备业务总部。

5.0 相关文件

  5.1《防避雷与接地系统保养规程》 (wi-7.5.1-17-01)

  5.2《采购程序》 (qp-7.4-01)

  5.3《维修保养合同》 (无固定格式)

  6.0 记录表格

  6.1《房屋维修保养计划》 (qr-7.5.1-17-01)

  6.2《房屋本体年度检查记录》 (qr-7.5.1-17-02)

  6.3《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qr-7.5.1-17-03)

  6.4《房屋维修保养记录》 (qr-7.5.1-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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